消耗秸稈有補貼!生物質顆粒燃料國家有補助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資源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家鼓勵清潔、高效地開發利用生物質顆粒燃料,鼓勵發展能源作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業生產者和相關企業采用先進或者適用技術,對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農產品加工業副產品、廢農用薄膜等進行綜合利用,開發利用沼氣等生物質能源。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中的基本原則是統籌規劃,重點突出;因地製宜,分類指導;科技支撐,試點示範;政策扶持,公眾參與。以及大力推進產業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國家各部委相關政策
國家發改委的“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示範項目”中示範內容有:生物質成型燃料。以農作物秸稈、林木枝椏材、農林產品加工剩餘物等生物質為原料利用生物質顆粒機、壓塊機生產顆粒狀、棒狀和塊狀等致密成型燃料,主要用於為農村和小城鎮居民提供炊事、取暖等生活燃料,多餘產品可向市場出售。通過示範項目建設,完善生物質成型技術,建立生物質成型燃料的商業化經營模式。

財政部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糧引導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di)二(er)條(tiao)中(zhong)央(yang)財(cai)政(zheng)安(an)排(pai)生(sheng)物(wu)能(neng)源(yuan)和(he)生(sheng)物(wu)化(hua)工(gong)非(fei)糧(liang)引(yin)導(dao)獎(jiang)勵(li)專(zhuan)項(xiang)資(zi)金(jin),用(yong)於(yu)支(zhi)持(chi)以(yi)非(fei)糧(liang)為(wei)原(yuan)料(liao)的(de)生(sheng)物(wu)能(neng)源(yuan)和(he)生(sheng)物(wu)化(hua)工(gong)放(fang)大(da)生(sheng)產(chan),優(you)化(hua)生(sheng)產(chan)工(gong)藝(yi),促(cu)進(jin)生(sheng)物(wu)能(neng)源(yuan)和(he)生(sheng)物(wu)化(hua)工(gong)產(chan)業(ye)健(jian)康(kang)發(fa)展(zhan),專(zhuan)項(xiang)資(zi)金(jin)支(zhi)持(chi)範(fan)圍(wei):
一、秸稈類木質纖維製乙醇放大生產示範;《秸稈能源化利用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支持對象為從事秸稈顆粒機成型燃料、秸稈氣化、秸稈幹餾等秸稈能源化生產的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國家長期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第四點:保障糧食安全的主要任務。
二、利用非糧食資源。加快農區和半農區節糧型畜牧業發展,積極推行秸稈養畜。轉變畜禽飼養方式,促進畜牧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提高飼料轉化效率。
環境保護部《關於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中三、再生資源第16項綜合利用的資源指:農作物秸稈及殼皮,包括糧食作物秸稈、農業經濟作物秸稈、糧食殼皮、玉米芯。生產的產品是代木產品、電力、熱力及燃氣。技術標準要求產品原料70%以上來自所列資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財稅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中規定了生物能源與生物化工財稅扶持政策的原則是:國家鼓勵利用秸稈、樹枝等農林廢棄物,利用薯類、甜高粱等非糧農作物和小桐子、黃連木等木本油料樹種為原料加工生產生物能源,鼓勵開發利用鹽堿地、荒山和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設生物能源原料基地。今後將具備原料基地作為生物能源行業準入與國家財稅政策扶持的必要條件。

申請補助資金的企業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 企業注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
(二) 企業秸稈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區秸稈綜合利用規劃。
(三) 企業年消耗秸稈量在1萬噸以上(含1萬噸)。
(四) 企業秸稈能源產品已實現銷售並擁有穩定的用戶。
詳情請谘詢當地有關部門。